2020厦门事业单位编制考试简章 厦门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020年

地方特产2022-05-17 21:42:17佚名

2020厦门事业单位编制考试简章 厦门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020年

  2020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海沧区)

  一、招考平台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

  注:报考本次海沧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相关通知。

  二、招聘岗位

  分为专门岗位和普通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岗位更全面、完整、具体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指南

  《2020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市、区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0年8月4日10:00—8月10日17:00

  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0年8月4日10:00—8月11日15:00

  (三)申诉

  2020年8月4日10:00—8月11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

  2020年8月4日10:00—8月12日24:00

  考试报名费80元/人,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功能,无法再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报名费的人数,下同)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费。其余情况不予退还考试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20年8月29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六)笔试时间

  初定2020年9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网上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请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长2.5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指南》。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在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另行公布。

  (三) 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 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海沧区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表)。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海沧区政府网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区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于事前报备市组织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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