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汕尾红海湾人才计划)

地方特产2023-09-05 16:28:58未知

汕尾市城区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汕尾红海湾人才计划)

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

围绕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振兴发展步伐,引进与我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紧密联系,技术居行业内先进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创业团队。

A 类
引进世界一流、国际顶尖水平,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分期给予3000万元至1亿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0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年发放50万元生活补贴。
B 类
引进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分期给予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0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年发放30万元生活补贴。
C 类
引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分期给予1000万元至2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年发放20万元生活补贴。
D 类
引进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与我区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分期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安家费,每年发放20万元生活补贴。
 团队的专项工作经费、安家费、生活补贴和配套资金等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分配使用。

本文标签: ,万元  ,我区  ,安家费  ,团队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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