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异地备案,当在外地的医院实在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时候,可以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未异地备案,需自行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参保人员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原则上允许补办六个月内的备案。
所需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
(6)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7)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注意: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