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直城区一次性扩岗补助最新政策
补助对象
在宜昌市直城区依法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招用毕业时间为 2022 年 1-12 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 1 个月以上的企业。
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1.毕业时间在 2020 年1月至2021年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2022 年之前无就业经历。
注意事项
1.企业应提前确认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单位的对公账户信息完整无误。没有填写或填写有误的,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完善单位的对公账户信息。
单位没有对公账户,或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与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企业,应提前填写《关于单位账户变更的说明》,经市社保征稽局(市民之家一楼 1E03 室) 审核后完善退费账户信息。
2.1 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3.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定期通过部端对已经发放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全国信息比对核查。对部端比对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
5.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 2022 年 12 月底。
6.服务窗口:宜昌市民之家 (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 46号,710 斜对面)一楼中岛区失业保险审核区。
7.咨询电话:67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