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补缴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
(2)2011年7月1日后(含1日)出生
(3)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
参保流程
带户口本、出生证到居委会参保
待遇范围
(1)2011年7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
(2)符合参保条件,出生后7个月内(出生后次月1日算起,按月计,含7个月)完成参保手续并一次性补缴从出生之日起至参保时的相关费用(指本金)
(3)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
(4)符合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
报销时间
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的,从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报销时间为补缴费用成功之日起一年内携带医疗资料回社保机构申请。
注:新生儿住院报销不能现场结算,都要回社保局报销。超过一年的都不予受理。
报销材料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1份;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3)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原件1份(非定点医院住院提供);
(4)病案首页复印件1份;
(5)入院记录复印件1份;
(6)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
(7)《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信息确认书》原件1份(限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已办理社保登记);
(8)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9)代办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限他人代办时);
(10)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
(11)商业保险或民事赔偿处理结果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