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散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12元/月·平方米,作为分散配建(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租金测算依据。
(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幸福佳苑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颐和佳苑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金泰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惠民小区为9元/月·平方米、儒苑小区为9元/月·平方米、金悦小区为10元/月·平方米,作为集中项目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测算依据。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调整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拟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联 系 人:王志楠、谢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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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188号(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