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聚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指南 | ||||
热费收缴 | 居名用户 | 网络缴费 | 1、微信关注“山东聚源热力”公众号--在线服务--在线缴费--输入供热卡号--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即可 2、微信、支付宝-生活缴费 -- 供暖费--山东聚源热力--输入供热卡号--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即可 | |
银行缴费 | 自助缴费 输入供热卡号--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即可 | |||
窗口缴费 | 现金或刷卡 | |||
单位用户 | 营业厅或、公对公办理 | |||
相关服务 | ①用热报开 | 6月1至10月15 | 1、营业厅综合业务窗口 2、关注“山东聚源热力”公众号--在线服务--供热报停 | |
②用热报停 | 6月1至10月15 | 1、营业厅综合业务窗口 2、关注“山东聚源热力”公众号--在线服务--供热恢复 | ||
③过户更名 | 1、房权证、身份证原件到供热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如有欠费需先补齐欠费再进行变更)。2、关注“山东聚源热力”公众号--在线服务--更名过户 | |||
④开具发票 | 11.15-3.20日营业厅5号窗口办理 | |||
办理时限 | ①供热报装业务办理时限:每年4月1日至9月15日之间 | |||
②供热缴费、更明过户业务、报停、复用即时办理 | ||||
网点设置 | 洸河路与科苑路交叉口向北100米供热客户服务中心 | |||
服务标准 | 1、供暖时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20日止,供暖期间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但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影响除外。 2、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的温度不低于18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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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1、实施供热规范化服务,对用户主动、礼貌、耐心、热情,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2、严格执行物价局审批的热价,杜绝乱收费、乱加价、乱罚款。 | |||
便民措施 | 电话:0537--23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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