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材料
1.《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资格申请表》一份(可通过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或现场填写);
2.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1)近期医院诊断证明书;(2)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3)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任一慢特病鉴定医疗机构(名单附后)提交门诊慢特病申办材料;
2.由受理的医疗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备案;
3.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医保码)直接去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或通过“淄博医保”小程序中办事大厅--我要办事--慢性病签约功能办理慢特病定点签约。
办理时限
1.恶性肿瘤、尿毒症、脏器官移植、严重精神类疾病病种,工作日期间随时申请、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
2.其它门诊慢特病病种工作日期间随时申请、每月鉴定一次。
门诊慢特病定点改签
持本人社保卡(医保码)到新的慢特病协议服务单位或通过“淄博医保”小程序中办事大厅--我要办事--慢特病签约功能终止与原签约单位关系后,重新签约,当月只能改签一次,改签后在原签约单位慢特病待遇截止到当月底,在新签约单位慢特病待遇自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
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标准之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0%,恶性肿瘤报销比例为8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