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020年天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8969元。
二、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
一档:600元
二档:900元
三档:1200元
四档:1500元
五档:1800元
六档:2400元
七档:3000元
八档:3600元
九档:4200元
十档:4800元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政府对应缴费档次给予补贴,多缴多补。
具体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一档60元、二档70元、三档80元、四档90元、五档100元、六档120元、七档140元、八档160元、九档180元、十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