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天津办理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2-05-17 22:26:54佚名

天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天津办理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我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休并按月享受养老金。

  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须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方可领取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

  确定法定退休年龄依据本人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以参保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准。中国大陆公民为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同胞为通行证或居住证;外国人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

  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自批准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需补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本文标签: ,年限  ,参保  ,养老金  ,退休年龄  ,养老保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