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弘扬“工匠”精神。强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
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加快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开展培训研修、技能攻关、技术革新等活动。健全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机制,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推荐、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内和省级技能竞赛,对获得国际、国家、省级技能竞赛奖励的,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
对获选“汕尾市拔尖人才”、“汕尾市优秀乡土人才”的人员,区配套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