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照片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三、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10元/本
咨询窗口: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
窗口地址: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庐山大道中段车管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0792-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