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申请(线下申请):
申请人或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携所需提供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事窗口(社会事务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人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窗口申请社会救助所需提供材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前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到户籍地签字授权的,可以通过分享二维码方式进行电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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