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在我省就业创业。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表17);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3)符合条件人员出勤记录。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地区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可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地方特产2023-12-05 19:48:00未知
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在我省就业创业。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表17);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电子证照核验);
(3)符合条件人员出勤记录。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地区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可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