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长春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政策通知

地方特产2023-03-27 19:37:07佚名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长春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政策通知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关于落实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政策通知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长医保联【2022】16号)精神,针对在我院就医的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患者,门诊检查和治疗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1.统筹待遇:

  支付限额:每自然年度2000元。

  起付线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2.使用流程:使用医保卡、身份证、电子凭证到缴费窗口挂号→挂号时说明使用"长春市医保职工门诊统筹" (如未说明则无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诊室就诊→检查和治疗项目→缴费。

  温馨提示:

  门诊统筹待遇享受目前只限缴费窗口挂门诊统筹号才能实现,“微信公众号挂号及结算、自助机挂号及结算”门诊统筹功能目前无法实现,自助机挂号及结算将陆续开通。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2023年3月22日

本文标签: ,门诊  ,长春市  ,医保  ,待遇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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