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样式:
表格下载入口:
提醒: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领人的资格,并追缴已领取的费用,视情节轻重,申领人1-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县级以上人才相关奖励,并在唐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唐山人才网进行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违反道德规范,存在道德瑕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出现其他不适于认定情形的。
(二)支持奖励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虚报、冒领、挪用、截留、挤占,有提供虚假材料和其他不适于认定情形的,取消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的申领资格,并追缴已领取的费用,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