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咸阳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已领取咸阳市城镇低保的家庭,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227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80元,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90元;
3、本市城区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20㎡以下(含20㎡)的住房困难家庭。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税合计不超过6万元;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6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个体注册(参股)资金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