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阳江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鉴于新冠疫情影响,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凡符合条件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其缴费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止。凡在参保缴费期内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成功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人员除外),不予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互相转告,避免因漏保或错过缴费期未参保,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特此通告。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