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购房流程
1.使用房票购买房票房源的,购房人须与房票所记载使用人的信息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据实开具房票使用凭证给使用人,房票使用凭证应记载使用的房票编号、被征收人、使用人、票面金额、使用金额和剩余金额、出具日期等相关信息。
2.房票使用凭证一式四份,由使用人签字、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确认,使用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实施单位及市住建局各持一份。房票使用凭证上的被征收人、使用人、票面金额日期等内容不得涂改。
3.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向市住建局报送购房信息和房票使用信息。
注意: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详情请查看《宜兴市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实施办法( 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