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是多少?
最新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1180元/人月提高到1200元/人月。
往年标准:
01、2009年7月1日起,南海区低保标准从原来的320元准调整为350元/人月。
02、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南海区低保标准调整为390元/月。
03、从2012年10月起,全市五区执行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标准为430元/人月。
04、从2013年7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470元/人/月。
05、从2014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10元/人/月。
06、从2015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90元/人/月。
07、从2016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30元/人/月。
08、从2017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900元/人/月。
09、从2018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980元/人/月。
10、从2019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060元/人/月。
11、从2020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080元/人/月。
12、从2021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20元/人/月。
13、从2022年1月1日起,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80元/人/月。
温馨提示:
低保标准如需要调整,市民政局将提出年度低保调整标准,经市政府审定后执行,低保标准原则上每年进行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