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为符合条件的租赁补贴申请户及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即灌南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安镇户口)的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
二、申请条件
(一)灌南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安镇户口)的城镇居民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申请须符合下列条件:
三、补贴面积
每人每月18平方米。家庭私有住房、享受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公有住房或单位公房的房屋建筑面积须合并计算。
四、补贴标准
(一)低保、特困职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9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一口人家庭按两口人计算,四口人以上家庭按四口人计算。
(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5元,统一按两口人计算。
五、申请材料
(一)城镇居民家庭申请公(廉)租房所需资料:
1.填报《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薄(含首页)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
4.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
5.收入证明
6.租房协议、借住房协议或证明
7.机动车发票、行驶证复印件
8.房屋征收补偿材料复印件
9.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表复印件
10.村委会开具户口所在地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证明
11.其他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所需资料:
1.填报《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薄(含首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列编通知、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保证明
6.申请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7.婚姻关系证明
8.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复印件
9.其他材料
注:所收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六、申办流程
七、申请地址
八、申请网址
九、其他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保障对象,优先给予发放租赁补贴,房源充足后转为实物保障。
十、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