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的规定:依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电动车号牌,除了车辆办理转移过户登记,原号牌要收回,换发新的号牌以外,不需要定期更换号牌。
电动车年限:
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所有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强制注销,并按照登记的联系方式告知所有人
上牌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另需携带车辆到现场
拓展阅读:
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