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3-11-01 20:55:31未知

汕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

  参保人诊治门特病种、住院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享受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参保人享受大病保险不需另行缴纳费用。

  拓展阅读: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3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应有1家为基层医疗机构(即一级及以下)。办妥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在就医地选定2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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