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 具有秦皇岛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2. 直系亲属投靠迁入户口的,取消投靠人员的年龄限制。
二、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迁入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能够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直系亲属投靠迁入,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可在单位所在地址建立家庭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填写《秦皇岛市公安局网上受理户口申报单》,提供相关证据的扫描件或照片;
2、各县区局户政窗口网上受理;
3、各县区局户政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相应的户政窗口办理,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4、窗口核准发《户口准迁证》。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四)办理地点:各县区局户政窗口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办。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