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报停一般需要交费。一般正常情况下,如果住户不参加集体供暖,就必须通过物业公司向供热企业交纳热损费。大约是正常供暖全款的30%。
一、办理时间
办理房屋停止供热和恢复供热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所需材料
办理停止供暖,用户到所属收费所,提供住址姓名,核对准确后签署《停止供暖申请表》,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即可停止供暖。
注意:
1.非一户一阀用户和入住头两年的新建建筑,不能办理暂停供热。
2.房屋一旦停止用热后,该供暖用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室内给排水等设施正常使用。
3.因室内温度过低致使室内给排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损坏,以及给相邻热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该热用户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