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标准
劳动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由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中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50%计算。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与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同。
二、发放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社保机构应当发给本人1个月生活补助金;从第2年起,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