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租房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桂林市2020年公租房

地方特产2023-12-15 19:31:27佚名

桂林公租房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桂林市2020年公租房

  答:申请A类公租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90元/月;申请B类公租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980元/月。

  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按户籍、收入、住房等划分为A类和B类保障对象

  A类保障对象:桂林公租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低收入标准。

  B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低收入标准线的两倍。

  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90元/月,20.1/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月租金金额=合同租金标准×缴纳系数×使用面积(合同租金标准为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2、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本文标签: ,住房  ,租金  ,标准  ,收入  ,人均可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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