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方特产2023-07-18 16:39:57未知

廊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

  一、计算公式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

  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指数,按省人社厅公布的《视同缴费指数表》执行;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参保人员改革后各缴费年度平均年缴费指数。

  (二)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四)职业年金待遇=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退休年龄为50时,计发月数为195;退休年龄为55时,计发月数为170;退休年龄为60时,计发月数为139。

本文标签: ,养老金  ,指数  ,计发  ,年限  ,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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