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
开展新型学徒制(含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培训的企业。
2.适用条件
(1)企业按规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新型学徒制项目,规范实施培训,学徒经评价考核合格;
(2)企业按规定申报确定为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含链主单位、生态企业),开展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培训,规范实施培训,学徒经评价考核合格。
3.补贴标准
(1)企业新型学徒制,每人每年5000-8500元;
(2)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 工种 )高级工( 三级 ) 以上证书,补贴标准最高可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3)学生学徒制,每人每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