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名参加广州南沙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申请或积分调整申请,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携带纸质资料前往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
南沙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
特别提示:
1、经系统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重要依据。
2、入学申请人确认广州市积分后,不等同于完成南沙区积分制入学申报,还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进行入学申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