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标准(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九级有什么待遇吗)

地方特产2022-05-17 22:31:14未知

天津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标准(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九级有什么待遇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至8个月:七级伤残为8个月,八级伤残为6个月,九级伤残为4个月,十级伤残为2个月。

本文标签: ,伤残  ,个月  ,补助金  ,工资  ,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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