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引进企业员工落户
一、申请条件: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我市区级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进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且企业注册资本和纳税在本市落地;
2.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就业创业、投资落户类)》 (必须)
2.市、区人民政府引进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文件 (必须)
3.引进企业注册资本到位证明、纳税凭证和环评报告 (必须)
4.单位缴纳保险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必须)
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必须)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自有房屋权属证明、合法租赁房屋备案证明及租房合同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必须)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