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或者一方常驻户口在固安县域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处办理结婚登记;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无直系血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结婚登记提供的材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户口首页注: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本人页注:承办人签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离婚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6.丧偶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烟状况,再提供配偶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四、办理时限和结果
经审查,当事人证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当场予以受理登记,发给《结婚证》。
经审查,当事人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当场退回所有材料,并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五、预约咨询电话:0316-619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