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限额是多少
门诊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西安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基金支付70%,参保居民个人自付30%。
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基金支付70%,参保居民个人自付30%;
(二)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基金支付60%,参保居民个人自付40%;
(三)参保贫困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金全额支付。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市内转诊费用)。
(二)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三)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出生6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给予支付。
住院
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见下表:
定点医疗机构 | 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二级 | 三级 | 三级特等 |
起付标准 | 150元 | 400元 | 1200元 | 2000元 |
支付比例 | 80% | 70% | 60% | 50% |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