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时间
2023年9月18日开始收取热费,请您将本年度热费(如有陈欠热费则连同陈欠热费)到鑫丰热力收费点缴纳。
收费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不休。
热费价格
按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3】32号文件,居民(使用面积)为26元/平方米,非居民(折合建筑面积)为34.3元/平方米。如有价格调整,则按新文件执行收费标准。
缴费及报停办理
1、初次缴纳热费的返迁热用户、商品房热用户请您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和房本(或房本复印件)到缴费地点缴费,无房本的用户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和入住费用明细单(或购房结算清单)进行缴费,以便鑫丰热力有限公司进行面积核对。
2、按照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2013]2号文件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未交清热费的,供热单位可自次年1月1日起按拖欠热费总额每日加收2‰滞纳金,请各用户及时到收费地点缴纳热费,以免因欠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具备停热条件的分户居民(住宅),未办理锁闭并且11月15日前未缴费的用户,视为今冬不用热,将按停热处理。如需再用热,鑫丰热力有限公司将于您缴纳足额热费后第二天算起48小时之内(需家中有人)予以开锁供热。
4、具备停热条件的非居民用户,如今冬不用暖,请在本采暖季10月15日之前到鑫丰热力收费大厅办理临时停热手续。
5、上年度及以往年度未用暖的用户今冬如需用暖,请提前到缴费地点缴费。(长期未用暖开锁工作较繁琐,为保证开锁、室内注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希望您能尽早缴费。)
6、两套系统的独体居民用户,默认上一年度供热面积(范围),如需变更供热面积(范围)请到鑫丰热力收费大厅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方式
1、国丰大街与汇通路交叉口鑫丰大厦一楼热力收费大厅
2、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社)各营业网点咨询
3、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支持扫码缴费)
4、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5、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6、微信扫码缴费
7、微信、支付宝生活缴费
提醒:
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可在微信、银行等途径缴费;
未办理供热缴费卡的用户请携带相关证明到鑫丰热力收费大厅办理缴费卡方可缴费,详情咨询:8196919
发票开具
请您认真核实并妥善保存热费发票或收据。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发票由鑫丰大厦一楼收费大厅统一开具。
注水时间
鑫丰热力有限公司将从10月1日开始陆续向供热管网内注水,请各用户自行做好自家供热设施的检查,为注水、供热做准备。注意观察,如发现供热设施有跑、冒、滴、漏现象,请您及时处理以免影响您的正常供热。
相关电话
缴费咨询电话:8196919
维修电话:8196333、8196444
投诉电话:819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