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从事经营,驾驶员至少应满足6个条件
《办法》提出,拟在雄安新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6个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和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在雄安新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雄安新区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经雄安新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雄安新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前往雄安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进行从业资格变更,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但在办理网约车驾驶员注册前,应当先行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