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任何年龄段的人员。
行驶规定:
1.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2.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3.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4.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5.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瞭望,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6.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
7.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道让;
8.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9.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