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住属公有产权房屋落户(包括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一)所需手续: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有随迁人员(户口簿、人口信息不能体现夫妻、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落户约定书》。
(二)办理流程和时限:
派出所户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长审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如需走访调查的2个工作日办结。
二、租住属私有产权房屋落户
(一)所需手续:
1.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2.房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3.有随迁人员(户口簿、人口信息不能体现夫妻、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房主亲自到场签字出具《同意落户意见书》;
5.申请人和被投靠人《落户约定书》。
(二)办理流程和时限:
派出所户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长审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如需走访调查的2个工作日办结。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