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博士生人才购房政策
申请资料:
1.申请人填写《宜都市招引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宜都市招引人才“购房补贴”诚信承诺书》;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5.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6.返乡创业申请人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主要经营场所照片1张,带动3名及以上人员就业的聘用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可登录“宜都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政策法规】-【补贴申请】栏中下载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审核及公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将拟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的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告知申请人获得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书面向申请人反馈未通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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