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8个缴费档次,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统一设定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非缴费困难群体最低缴费档次为每年350元,最高缴费档次提高至8000元,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多缴多补、最高120元,引导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相应缴费补贴,具体标准为:
缴费100元补贴30元,350元补贴40元,500元补贴60元,800元、1000元补贴80元,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100元,8000元补贴120元。缴费补贴在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计入其个人账户。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