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自然人或法人
二、受理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在网站或者其他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2.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受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受理地点
地址: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路与海宝路交汇处向东500米)
公交:可乘28路、32路、37路、105路、107路,327路公交车在国际商贸城站换乘公交盘短专线前往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
五、受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表格下载:点击查看
六、受理流程
图源于宁夏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