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以下是缴费标准,供大家参考。
缴费标准:320元/人/年。
注意:
1.长沙县低保对象、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50%,个人自缴160元/人。
2.长沙县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缴费0元/人。
3.集中参保期后,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即参保人员类别中“特殊人员”,具体指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的)未能在我县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