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美育教学最新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7 23:14:41佚名

青岛市美育教学最新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5日发布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规定:

  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落实美育课时要求

  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中职学校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节。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县级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丰富美育课程设置

  中小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美育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育学生健康心理、健全人格。鼓励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以沂蒙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地方和校本美育特色课程。鼓励学校到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推动美育学科融合

  充分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开展跨学科美育教科研活动,制定各学科美育指引,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鼓励高校开设跨学科美育课程,培养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加强美育教学研究

  在省社科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美育研究课题,提升美育教师科研能力。推行学校美育教学集体备课,探索建立大中小幼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机制。全省重点建设20个美育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理论和教育教学研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提升美育教学质量

  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深化小班化教学、走班制、长短课等改革成果,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定期开展美育优质课评选、展示活动,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美育公开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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