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速公路道路清障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1〕4号)规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精神,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参照外省做法,我委起草了《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12月13日前,登录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shan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就《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