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增长比例

地方特产2022-05-17 23:26:27佚名

2021年南京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增长比例

  2021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3.25%。

  注意: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拓展阅读:南京工伤人员护理费发放

  来源:南京社保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下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标签: ,护理费  ,工伤  ,南京  ,职工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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