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对象
瑞金市其他乡镇常住户口、在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工作生活满12个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条件:瑞金市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条件:申请人必须在瑞金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连续稳定工作生活12个月以上(工作生活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条件: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倍(含)以下,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条件:申请家庭为在瑞金城区(象湖镇)或经开区范围内无自有商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