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包括哪些?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01
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02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03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享受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领失业补助金1139.2/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领失业补助金712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
享受期限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