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获得医疗救助,主要看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
救助对象范围
门诊慢特病
1.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3.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住院救助
1.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2.低保边缴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3.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倾斜救助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具体由地方民政部门核准认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地方扶贫部门认定。2015 年以来,各地还进一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低收入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目前低收入对象认定标准主要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参保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咨询不同类别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