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担任以下职务者可申请认定B类人才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 (攻关) 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 (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第一负责人 (已通过结题验收) ;
3.国家“973 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
4.国家“863 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 (已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已通过结题验收);
7.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8.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 500 强总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技术总监;
9.获得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金牌奖项的项目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