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柯桥区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政策信息如下:
申请主体及条件:
本政策的申请主体为符合下列补贴对象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及技师:
Ⅰ类补贴对象: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我区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承诺在我区工作5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满一年及以上,未享受过我区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政策,在绍兴市区(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及技师。
除博士及选调生(含市统招区选聘生)外,此类补贴中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我区企业、科研院所(包括共建创新平台)工作,房票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已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后全职回我区工作的,享受同等政策。
Ⅱ类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到我区企业(国有集体企业除外)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满一年及以上,在绍兴市区(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
Ⅲ类补贴对象: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引进到我区企业(国有集体企业除外)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满一年及以上,在柯桥区购房的高校毕业生。
Ⅳ类补贴对象: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从市外引进到我区企业(含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且之前无在绍工作经历,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满一年及以上,5年内在绍兴市区(柯桥区、越城区、上虞区行政区域内)首次购房且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
2019-2021年期间引进的县乡机关选调生、2017-2021年期间引进的市统招区选聘生,给予享受相应房票补贴,标准按照同期绍兴市人才政策标准执行。